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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00:00 本文来源: 未知

 
百色市人民医院拟对一套医疗设备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百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SSYYX20211001-S
 
采购项目内容: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技术参数要求
1 医用冷藏箱 1套 11500 一、基本要求
1、功能要求:插件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可以与中心监护系统联网,满足临床使用。
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3、电源:220V,50Hz
4、所用软件为最新版本,并终身免费升级
二、全套配置清单
1、医用冷藏箱1台
三、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
一)整机要求
1、立式,上、下双门,箱内有效容积≥356L。
2、箱内温度控制范围:2℃~8℃。
3、电子温控器控温,箱内温度数字显示,温度控制精度0.1℃,操作方便简洁,温控器密码设计。实时显示箱内温度。
4、多种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两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显示屏闪烁报警。温控器内置超级电容(电池),满足产品断电后继续显示箱内的实时温度。
5、上下双门结构,减少开门后冷气外漏,降低耗电量。
6、门体双层玻璃,采用电极式加热防凝露设计, 32℃环温85%湿度下门体无凝露,物品清晰可见。
7、冷凝水自动蒸发,无需人工操作。
8、带有可锁定的移动脚轮和平衡底脚。
9、门体侧面配置锁扣,支持用户自行挂锁,双门四锁结构真正实现储物安全。
10、门体具有自关门设计,防止用户开门后忘记关门
11、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通过ISO9001、ISO13485认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2、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并能提供相应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13、多层搁架设计,搁架间距可调,充分利用箱内空间。配置5个搁架。
14、使用EBM风机,国内名牌压缩机,环保无氟制冷剂。
15、产品带有1个测试孔,方便用户对箱内温度进行监测;
16、报价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两年内生产的机型。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00
注:该设备要求与医院信息网络无缝连接,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货物必须能够提供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报价时报价文件中提供)【如果是代理公司授权给供应商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给代理公司的授权书,代理公司才能给供应商的授权(授权链不能中断)】保证货物正品及售后服务,否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一)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提供完整应用中文操作说明书 维修手册和详细技术参数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式二份;提供正版软件光盘
2、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设备,确保设备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用户单位指定机房免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3、生产厂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4、培训条款:
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
(1)培训对象:使用科室的设备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
(2)培训形式:
①现场使用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供应商培训工程师对机器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
②集中授课:厂方培训工程使用专门讲义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考试。
③外出学习: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使用人员到国内知名医院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相关规定:
①属于下列情形,必须以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培训:
a.50万元≤单价<100万元的设备
b.操作相对复杂的设备。
c.临床要求操作精度比较高的设备。
d.侵入性操作设备。
e.设备科认为必须用集中授课方式+现场培训的方式的其它情况。
②属于以下情形,必须以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
a.单价≥100万元的设备。
b.操作要求极高的设备。
c.诊断及治疗要求具备相应知识及经验的设备。
d.由于开展新技术的设备。
e.设备科认为必须采用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的其它情形。
③属于下列情形,可只采取现场培训方式进行培训
a.简单的仪器,如一类呼吸机。
b.医院常用的仪器,相关使用人员比较熟悉其操作。
c.与诊断及治疗效果影响不大的设备。
d.相关专家认为只需要简单培训就可以掌握其操作的设备。
④外出培训人员,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医生或/护士)、维修人员。
a.单价100万以上设备,使用人员外出培训2人,到国内知名医院,要求能熟练掌握。
b.维修人员1人,到厂方指定培训基地,要求保修期结束后能独立对简单故障进行维修。
⑤现场培训及集中授课培训规定培训内容:
a.设备的结构及功能特点。
b.设备的操作规定程序。
c.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d.设备的日常维护方法。
e.设备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f.设备的简单故障处理及报修程序。
g.厂方认为其它必须传授的内容。
(4)培训的验收:培训结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交设备科确认:
a.现场培训只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
b.集中授课必须有使用科室相关培训人员签到表、讲义(课件)、考核成绩资料。
c.外出学习必须向设备科提供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5、保质期保质内容
(1)保质期: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保质期。
(2)保质内容:保质为整机(整台、整套),保质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供应商负责,保质期内的质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保质期内设备正常开机率达到95%以上及出现严重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一个星期及以上)小于二次,否则做出接受退货处理的承诺。
6、保修期及内容:
(1)保修期: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保修期。
(2)保修内容:范围涵盖,保修整机硬件及软件,包括外购的部件及配套设备,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出现故障,24小时内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如果供应商提供保修期>至少12个月,报价时必须特别提出声明,评标时以正偏离评定,合同按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期执行。
二)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接到设备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设备校准要求: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每年免费为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校准1次,并出具校准质量检测报告。
制造厂家应配置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
三)其他要求
1、报价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2、所有货物应是全新、未用过的产品。
3、供应商报价时报价文件中必须列出其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及报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厂家提供的彩页或PDF文档等)
4、货物交接要求:为安装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在交货前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保管等供货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5、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百色市人民医院指定机房。
四)付款条件
交货安装验收合格,乙方必须开具合法全额发票,甲方正常使用满3个月付90%,余下的10%待质保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
发票上的设备名称与提供的设备的名称必须相符,不能以 “×××××一批”等笼统名称,一个合同含有多台相同设备时,发票总额与台数、单价相符。一个合同含有多台不同设备时,按设备名称分开写。
五)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设备安装时所需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六)供应商的资信要求表:
1、业绩要求:供应商请提供2018年以来与报价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成交、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书,明确合同金额、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报价高于成交金额或合同金额,请说明其高出部分的理由,如理由不充分,视为高出市场价报价(如有,请提供)。
2、原厂商授权(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时,报价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注册证:报价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属于2类、3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验收条款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采购有关质量要求
2、验收方法及方案:百色市人民医院指定机房验收,由采购单位及成交单位双方验收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二、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档案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院方小组长为设备使用科室的验收人员人)与供应商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百色市人民医院医疗验收安装验收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
三、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厂家或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采购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采购参数不符。
四、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供应商双方验收人员签字)。
五、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
(一)开箱验收:在设备科技术员、供应商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
①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
②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
(二)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供应商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
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1)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
①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②具有特种设备属性的设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③具有计量仪器属性的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
    ①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②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
③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
(3)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
    ②进口产品(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属于二类的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③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注: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提供)。
3.设备随机资料:
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PDF文档交设备科存储于管理系统。
②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医院档案室。
③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④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
⑤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
⑥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
六、技术性能验收:
(一)以采购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报价参数是否符合采购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
(二)验收前由设备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采购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设备清单。
(三)设备清单必须与采购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询价文件参数为准。
(四)验收必须以采购参数为基准,对报价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
1.技术响应表与采购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
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成交明负偏离,经评标仍然成交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
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响应文件成交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成交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成交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
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采购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询价文件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应商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
7.对于询价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询价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询价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应商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
8.对于以采购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
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报价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采购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采购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响应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响应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 ××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响应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
14.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采购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应商也必须提供,不能以采购参数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如:除颤器有可能在远离电源的情况下使用,必须配置电池,即使询价文件没有明确标明电池,供应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电池)。
(五)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供应商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
七、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技术性能验收》第(四)点“验收必须以采购参数为基准,对报价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第3、4、5、8、9、10、11、12款的情形,业主方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为提供虚假文件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八、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供应商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
2.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发现是负偏离,不予接收。
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采购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
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
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
6. 带▲号的参数,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设备不予接收。
九、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供应商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
十、培训条款验收:按商务要求第4条执行。设备安装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
十一、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供应商安装人员、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验收合格证见本询价文件附表五~七)。
十二、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项目为准,设备验收时间计算在供货期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不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供应商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十三、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视为设备交接,在验收合格前设备属于供应商,所有运输、仓储、装卸、保管、搬运等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二、报价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涉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如有可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生产企业报价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如有可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各报价人须就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单个或多个分标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报价人须随报价函一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应清晰反映经营范围情况);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4、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复印件(涉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如有可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如涉及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如营业执照为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报价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至少包含:明确保修期、系统升级、培训内容、质量问题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及对设备维护,了解用户的使用情况等);技术支持:包括即时回答提出的问题。
6、报价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属于2类、3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以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准)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必须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8时前密封递交或邮寄(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方为有效)至百色市人民医院(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门诊楼6楼采购科,逾期不予接收。
六、成交结果确定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七、报价咨询:
采购人:百色市人民医院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项目联系人:黄宵莓  
咨询电话:0776-2851300    FAX:0776-2851300 
邮编:533000
八、公告媒介:
百色市人民医院官网(www.gxbssyy.com)
 
百色市人民医院
2021年5月7日
 
 

 
百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报价单
编号:BSSYYX20211001-S
 
百色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现欢迎贵公司进行报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市场价格(元) 优惠率
(%)
最终报价
(元)
               
               
备  注:
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报价总计(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年    月    日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标原则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标方法
(一)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当出现政策功能折扣时,依据以下统一的价格折扣要素对政策功能给予价格值折扣,以获得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政策功能折扣:
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报价×(1-10%)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报价×(1-3%)
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报价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评标价/报价也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仍出现排序相同时,投票确定排序,并按得票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家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

 
 
合   同   书
需方(甲方):百色市人民医院                      合同编号:
投标人(乙方):                                  签订地点:百色市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202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⑴ 合同条款
⑵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⑶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⑷ 中标通知书
⑸ 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如合同条款有出入,以招标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或有漏项的,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为准;验收时由双方人员按招投标有关技术条款及配置逐条进行验收。
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内容和“合同条款”。
4、合同金额
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5、付款方式
交货安装验收合格,乙方必须开具合法全额发票,甲方正常使用满3个月付90%,余下的10%待质保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
发票上的设备名称与提供的设备的名称必须相符,不能以 “×××××一批”等笼统名称,一个合同含有多台相同设备时,发票总额与台数、单价相符。一个合同含有多台不同设备时,按设备名称分开写。
6、交货时间和验收办法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验收办法在招标文件验收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7、交货地点、数量及要求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机房
(2)共       套(台)
(3)由乙方工程师到现场与甲方人员一并按相关规定验收,乙方代表及甲方相关验收人员签署合格证书后正常使用交付甲方。
(4)合格证书生效期规定:设备验收合格并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之日
(5)货物交接要求:安装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在交货前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保管等由供货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招标投标有关质量要求。
9、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进口产品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备查)(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2)所有货物应是全新、未用产品。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标准为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
(3)供需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设备才视为接受,并开始计算质保期和保修期。
(4)质保期及保持内容:
1)质保期:             。
2)保持内容:保质为整机(整台、整套),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设备正常开机率达到95%以上及出现严重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一个星期及以上)小于二次,否则做出接受退货处理的承诺。
(5)保修期及内容:
1)保修期:            。
2)保修内容:范围涵盖,保修整机硬件及软件,包括外购的部件及配套设备,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如果乙方提供保修期>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合同按乙方提供的保修期执行。
(6)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接到设备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制造厂家应配置工程技术人员,随时提供开箱验货、安装、调试或维修等服务。
(7)设备校准要求: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每年免费为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校准1次,并出具校准质量检测报告。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产品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11、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12、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货物所有权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属于乙方所有。
14、交(提)货方式、地点:(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机房。   
15、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火车或汽车。(2)费用负担:乙方负责。                                                  
16、验收标准与方法:
(1)数量不符不予验收。
(2)外包装破损和设备外观损坏,不予验收由乙方调换。
(3)双方相关人员在场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按招标文件验收条款进行。
(5)验收结束后甲方设备科、使用科室、档案室均在验收合格书上签字同意时,验收合格书方生效,合格证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7、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与培训: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设备,确保设备技术指标验收合格。
培训按合同条款第七条培训条款执行。
18、售后服务:按乙方投标书承诺的售后服务执行。
19、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合同自动解除):
⑴逾期交货按合同条款第十一条执行。
⑵不可抗力事件按合同条款第十二条执行。
⑶设备按验收条款验收不合格的。
⑷未按合同条款第三条提供技术资料或技术资料不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
⑸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的。
⑹双方协商解除的。                                    
20、违约责任: 按合同条款第十一条及有关违约条款执行。                                                 
2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按(2)款执行。
(1)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2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3、其他约定事项:
23.1乙方对中标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有效性和注册证(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真实性、有效性及其他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否则,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暂停货款支付或收回所支付的货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23.2供货时乙方给甲方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为原件或原版的提供原件或原版,未要求的提供复印件,同时向医院提供所有资料PDF文档,否则不予验收:
①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②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级别、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③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合格证明、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等。
④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
⑤进口产品的提供进口进货单复印件(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
⑥技术资料如说明书、电路图及其它技术文件等,提供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
⑦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档案室。
23.3若设备为全套进口(产地为国外),乙方代办进口设备相关手续(含免税证的费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结算(含办理进关手续的一切费用)。须提供相关进口资料(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
23.4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需方(章):百色市人民医院
住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76-2851300
传真:0776-28409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1000499439142Y
开户银行:百色市农行江北支行
账号:20-606101040000337
邮政编码:533000
乙方
投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条款
一    说   明
1.1合同条款是指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制订《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   货物条款
2.1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   技术资料
3.1乙方应在交货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采购货物、配套设备、配套设施、附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3.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
3.3供货时乙方给甲方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为原件或原版的提供原件或原版,未要求的提供复印件,同时向医院提供所有资料PDF文档:
① 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
②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级别、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③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合格证明、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等。
④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
⑤属于特种设备的必须提供相关生产许可、出厂合格证明、出厂强制检验证明、安装后的现场安全检验证明
⑥进口产品的提供进口进货单复印件(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
⑦技术资料如说明书、电路图及其它技术文件等,提供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
⑧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档案室。
四   专利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   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随配附件和工具。
六   质量保证
6.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6.2 所采购的货物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强制性标准。
6.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证期内货物本身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给予处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乙方须在20天内更换,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质保期内正常开机率达不到95%或质保期内乙方设备出现二次严重故障(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达一个星期及以上的),乙方应无条件接收甲方退货要求。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6.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即时响应,7天内解决问题。
6.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6.6在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有偿优质服务,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及时进行维修。
七   验收与使用培训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二)、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档案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院方小组长为设备使用科室的验收人员)与乙方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医疗验收安装验收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招投标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
三)、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招投标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招投标参数不符。
四)、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乙方双方验收人员签字)。
五)、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
(一)开箱验收:在设备科技术员、乙方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
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
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
(二)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乙方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
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1)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
①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②具有特种设备属性的设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③具有计量仪器属性的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
    ①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
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
(3)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
进口产品(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
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
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提供】
3.设备随机资料:
        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PDF文档交设备科存储于管理系统。
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医院档案室。
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
⑤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
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
六)、技术性能验收:
(一)以招投标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投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
(二)验收前由设备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招投标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设备清单。
(三)设备清单必须与招投标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标书参数为准。
(四)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
1.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中标明负偏离,经评标仍然中标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标要求论处。
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中标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中标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
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招标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标书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乙方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乙方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
7.对于招标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招标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招标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乙方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乙方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
8.对于以招标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
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招标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招标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招标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投标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货验收时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投标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 ××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投标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
14. 对于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招标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乙方也必须提供,不能以招标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如:除颤器有可能在远离电源的情况下使用,必须配置电池,即使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标明电池,乙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电池)。
(五)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乙方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
、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技术性能验收》第(四)点“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业主方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无效投标论处。
八)、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乙方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
2. 设备验收时的技术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一致,带▲号的参数,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设备不予接收;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发现是负偏离,不予接收;验收发现不带“▲”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不予接受,作废标处理。
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招标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
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招投标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
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
九)、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乙方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
十)、培训条款验收:按商务要求第4条执行。设备安装结束后,乙方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
十一)、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乙方安装人员、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验收合格证见本招标文件附件3-5)。
十二)、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项目为准,设备验收时间计算在供货期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乙方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十三)、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视为设备交接,在验收合格前设备属于乙方,所有运输、仓储、装卸、保管、搬运等其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培训条款:
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
(1)培训对象:使用科室的设备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
(2)培训形式:
①现场使用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培训工程师对机器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
②集中授课:厂方培训项目使用专门讲义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考试。
③外出学习:乙方负责提供设备使用人员到国内知名医院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相关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必须以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培训:
a.单价≦5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
b.操作相对复杂的设备。
c.临床要求操作精度比较高的设备。
d.侵入性操作设备。
e.设备科认为必须用集中授课方式+现场培训的方式的其它情况。
属于以下情形,必须以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
   a.单价≥100万元的设备。
   b.操作要求极高的设备。
   c.诊断及治疗要求具备相应知识及经验的设备。
   d.由于开展新技术的设备。
   e.设备科认为必须采用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的其它情形。
  属于下列情形,可只采取现场培训方式进行培训
   a.简单的仪器,如一类呼吸机。
   b.医院常用的仪器,相关使用人员比较熟悉其操作。
   c.与诊断及治疗效果影响不大的设备。
   d.相关专家认为只需要简单培训就可以掌握其操作的设备。
外出培训人员,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医生或/护士)、维修人员。
    a.单价100万以上设备,使用人员外出培训2人,到国内知名医院,要求能熟练掌握。
    b.维修人员1人,到厂方指定培训基地,要求保修期结束后能独立对简单故障进行维修。
现场培训及集中授课培训规定培训内容:
     a.设备的结构及功能特点。
     b.设备的操作规定程序。
     c.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d.设备的日常维护方法。
     e.设备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f.设备的简单故障处理及报修程序。
     g.厂方认为其它必须传授的内容。
   (4)培训的确认:培训结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交设备科确认:
          a.现场培训只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
          b.集中授课必须有使用科室相关培训人员签到表、讲义(课件)、考核成绩资料。
      c.外出学习必须向设备科提供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十四)、如投标响应条件与本招标文件验收条款有冲突的造成无法验收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八   货物发运及运输
8.1 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机房,不另收任何费用。
8.2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8.3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48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九   交付使用期及交货方式
9.1交付使用期: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期限。
9.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9.3交货地点: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规定地点。
十   付款
10.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方式(由甲方支付):按合同书执行。
十一   违约责任
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十二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机关证明以后,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   合同纠纷解决
13.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向法院起诉。
十四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4.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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